局属各科室(单位),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快速有效和规范有序,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按照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医保发〔2023〕1号) D、《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及修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湘医保发〔2023〕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新增及修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益医保发【2023】4号+关于新增及修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pdf
桃江县人民医院
2022 年 01月 16日